致電滋擾女警罪成 2男女各判1年感化

2021-02-04 11:05

被告莫震熙(左);被告黎芷欣(右)。 資料圖片
被告莫震熙(左);被告黎芷欣(右)。 資料圖片

一對男女去年5月根據網上論壇流傳、載有女警電話的偷拍相片,各自8度致電女警滋擾,被控不斷打電話罪。二人早前認罪,辯方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求情稱,其中一名被告出於對社會的無力感而犯案,劉綺雲裁判官隨即反駁:「情緒咪情緒囉,唔係一個理由去搞任何一個人㗎」,並認為他明顯因不滿警方處事手法而犯案。但劉官接納二人均有真誠悔意,故採納報告建議,各判一年感化令。

劉官判刑時又稱,事件無疑是對事主造成很大影響,但兩名被告各自參與的部份較少,電話僅維持數秒鐘便掛線,並不算嚴重。考慮到案情,二人的背景及報告正面,並接納他們有真正的悔意,故判處感化令。期間二人須按感化官指示工作、居住及參與社區計劃或活動。

被告黎芷欣(27歲,接待員)及莫震熙(32歲,文員)承認於去年5月27日,無合理因由而不斷打電話給女偵緝警長55519。

案情指,女偵緝警長55519及女偵緝高級警員56170因應去年5月27日的公眾秩序行動,用私人電話號碼與同僚開設了一個whatsapp群組方便溝通。行動當日早上,網上論壇流傳一名便衣男警在地鐵使用電話的相片,其中3張拍攝到電話螢幕內的群組對話,令兩名女警的電話號碼曝光及流傳。二女警隨即收到不明來電滋擾,又遭人盜用號碼登記貸款、購買保險或美容套票,二人擔心安全而報警求助。

警方調查發現,黎芷欣使用由其母親登記的電話,在32小時內致電了女警長共8次;莫震熙則在12小時內致電女警8次。二人於9月1日被捕。

同案另一被告楊安(30歲,地盤工人)早前亦已認罪,同判一年感化;另一被告吳啟鑫(32歲,文員)則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3月23日開審。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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