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文宣婦遭打臉用防狼噴霧還擊殃及兩途人 證人指被噴中感辛辣刺痛

2021-01-28 16:25

被告崔菊(右)及其丈夫。陳子豪攝
被告崔菊(右)及其丈夫。陳子豪攝

34歲無業婦去年3月初疑於樂富站外撕毀連儂牆文宣遭5旬退休漢拳打臉部後,涉嫌噴灑防狼噴霧襲擊對方,波及另1名女途人,被控2項普通襲擊罪。案件今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2事主作供指女子持防狼噴霧噴中臉部及後頸,辛辣刺痛。有記者午間拍攝被告時,遭被告丈夫起腳襲擊,踢中大腿,在褲上留下鞋印。

事主陳照光作供指案發當日下午4時許用膳後在樂富港鐵站外看見1名女街坊被十多人圍堵疑似爭執,遂上前分隔眾人阻止,其後發生肢體衝突,混亂中陳被多隻手拉扯面罩,下巴、胸及腳受傷。有人報警求助後,陳「行埋一邊」等待,期間有1名女子右手手持約10厘米長防狼噴霧,噴向陳臉部。陳感到辛辣刺眼,視線模糊,未能認得施襲女子樣貌,亦不清楚受襲緣故。辯方質疑醫療報告中未提及陳眼睛受傷,陳回應指未曾看過報告內容,陳再否認曾拳打被告及當時其手抱女兒。

另1名事主譚如意供稱看見男街坊被圍堵,遂上前分開眾人,在未能看見施襲者下,被波及以「花灑式噴射」噴中左邊頸項,整晚發紅刺痛。女途人李紅霞憶述當時附近牆上和地上貼有國家主席和特首供人「打小人」,有人上前斥其行為不當,其中1名抱著女童女子更撕掉文宣,隨後遭1名男子揮拳毆打。李因懼怕「黑暴」,報警後離去。

被告同場女友人王西萍作供指當日被告抱4歲女兒經過案發現場,突遭1名男人從後衝前以右手打被告左邊臉1拳,又打其女兒額頭。

拘捕警員黎才志作供指當日以在公眾地方毆鬥罪名拘捕被告,被告警誡下稱「佢用拳頭舂我,舂到我暈暈哋,咪喺褲袋攞支噴霧出來噴佢,攞來自衛」。當晚入院時,被告友人將防狼噴霧交予被告,被告再交給黎撿取。辯方盤問黎時質疑被告從未承認曾使用交出的防狼噴霧,又質疑被告供稱使用的物件並非呈堂的防狼噴霧,再質疑指被告以為交出防狼噴霧僅屬協助調查,並非招認,黎均不同意。案件明天續審。

被告崔菊被控於2020年3月5日港鐵樂富站A出口外襲擊陳照光及譚如意。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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