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障青年好奇撿5枚催淚彈殼收藏 判12個月感化令

2021-01-20 15:18

被告馬嘉俊。
被告馬嘉俊。

聽障青年因一時好奇,前年在街上撿起5枚催淚彈彈殼收藏,凌晨時份獨自街上流連時遭警方截查揭發。青年早前承認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溫紹明裁判官今判刑時稱,本案雖控罪嚴重,但案情相對輕微,因為涉案彈藥已不能使用,故接納並無傷人動機,亦不能與其他較嚴重的社運案件相提並論,終判被告接受12個月感化令。

溫官又指,被告的個人情況特殊,令他需花較長時間才能掌握犯罪後果及法律程序,但相信他現在已經理解及明白到案件的嚴重性。溫官認為感化令對被告有正面幫助,要求他在感化期間,須按感化官指示工作、居住或作財政安排,以及參加與職業培訓有關的活動。

23歲被告馬嘉俊,承認在2019年11月15日,在大圍車公廟路和翠田街附近,管有5枚催淚彈彈殼。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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