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與東盟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全面生效 商機提高
2021-01-08 15:26
政府發言人今日表示,香港與東南亞國家聯盟的《自由貿易協定》及《投資協定》中涉及柬埔寨的部分將於2月12日生效,標誌著香港與10個東盟成員國簽署的《自貿協定》及《投資協定》將會全面生效,香港企業和服務提供者將可受惠兩份協定下10個東盟成員國承諾的所有優惠待遇,大大提高他們在東盟的商機。
東盟是香港2019年第2大貨物貿易夥伴,亦是香港2018年的第4大服務貿易夥伴。香港與東盟的貨物貿易總額在2019年達10180億元,雙方的服務貿易總額在2018年則達1370億元。
香港於2017年與東盟締結《自貿協定》和《投資協定》,兩份協定自2019年6月起陸續生效。兩份協定涵蓋範圍全面,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經濟和技術合作、爭端解決機制及其他相關範疇,除了為香港企業提供法律保障和更佳的市場准入條件,亦有助降低營商門檻、擴大商機,為香港的經濟發展創造更有利的環境。
就柬埔寨而言,對香港原產貨物實施的關稅將逐步減免。有關減免涵蓋香港不同類型的貨品,包括珠寶、服裝及衣服配件、鐘表和時鐘及玩具等。香港商號如欲為出口到柬埔寨的香港貨物取得上述的優惠關稅待遇,須符合有關的優惠產地來源規則和相關規定,並向工業貿易署或政府認可簽發來源證的機構就其貨物申請產地來源證。詳情可參閱工貿署發出的相關貿易通告:www.tid.gov.hk/tc_chi/aboutus/tradecircular/coc/2021/coc2021.html。
在服務貿易方面,香港服務提供者於柬埔寨將取得市場准入的法律保障,涉及廣泛的服務界別,包括專業服務、商業服務、電訊服務、建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教育服務、金融服務、旅遊及與旅行相關的服務,以及運輸服務。這些都是香港具有傳統優勢或具進一步發展潛力的行業。
在《投資協定》下,柬埔寨將給予香港企業在當地的投資公正和公平的待遇,向投資實體提供保護和保障,並承諾投資和收益可自由轉移。柬埔寨亦會在投資被徵收或因戰爭、武裝衝突等事件引致投資損失時,按《投資協定》商訂的標準,給予在當地投資的香港企業相關補償。
香港至今已和20個經濟體簽訂了8份《自貿協定》。隨著香港與東盟的《自貿協定》全面生效,4份由本屆政府簽訂的《自貿協定》將全部生效。有關的4份《自貿協定》分別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格魯吉亞、澳洲和10個東盟成員國(即文萊、柬埔寨、印尼、老撾、馬來西亞、緬甸、菲律賓、新加坡、泰國和越南)簽訂。
有關兩份協定的文本及重點,可瀏覽工貿署網頁(www.tid.gov.hk/tc_chi/ita/fta/hkasean/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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