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耀宗:司法制度需改革 冀勿長期以精英自居

2021-01-04 20:02

譚耀宗又指,司法獨立不是指「司法機關的獨立」。資料圖片
譚耀宗又指,司法獨立不是指「司法機關的獨立」。資料圖片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日前在《紫荊》雜誌撰文指,「司法制度是時候改革了」,並指期望司法機關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盡量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

譚耀宗在文中表示,司法獨立不是指「司法機關的獨立」,而是指「法院在進行審判過程時不受任何干涉,並對個案作出最公平公正的裁判」。他又指,任何行使公權力的人都理應接受社會監督和兼顧社會感受,但某些人總是把基本法規定的「獨立的司法權」、「審判權」或「獨立進行審判」曲解為是一個完全不受任何約束、任何規管、任何監督的「司法獨立王國」,並指他對此感到遺憾。他又指,社會參與和社會批評並不會影響到司法獨立,反而司法機關開誠布公,自覺地爭取社會各界廣泛的支持和認同,以及主動消除現有體制內長期以來的神秘感,才能使香港的司法獨立屹立不倒。

他續指,近些日子以來,坊間有很多關於需要成立司法改革委員會、量刑委員會,以及改革司法人員任命程式等有意義的討論,並指不少有識之士已多次指出司法改革理應與時俱進。他指,司法制度在回歸後的發展必須遵從「一國兩制」憲政原則、司法機關在行使基本法授權時應當尊重國家憲法、中央權力以及尊重特區政府制定公共政策的權力,盡量避免以案例隨意製造新的法律,以及不要過度膨脹權力及自身角色等。

他亦指,「幸運地,中央、特區政府以及香港社會都已經清晰注意到問題之所在,因此,司法制度是時候改革了」,期望特區司法機關能夠主動地把法律普及惠民,審慎地行使基本法所賦予的授權;不要長期以精英自居,盡量減少使用艱澀難懂的語言和浮誇的體制,並指「如能這樣,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便有望再次獲得社會大眾的支持與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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