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代美國隊長」涉鼓吹港獨被拒保釋 官指曾6次被捕難信不重犯

2020-12-29 18:30

法官認為根據申請人過往的行為,難以相信他會遵守承諾,在擔保期間不再重犯。資料圖片
法官認為根據申請人過往的行為,難以相信他會遵守承諾,在擔保期間不再重犯。資料圖片

人稱「第二代美國隊長」的馬俊文因涉叫喊口號,鼓吹港獨,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他早前在高等法院申請保釋被拒,李運騰法官今頒下判言,認為根據申請人過往的行為,難以相信他會遵守承諾,在擔保期間不再重犯。

夏偉志資深大律師早前為申請人申請擔保時,提出了3個理據,包括申請人的已承諾不會重犯、他被定罪,以及面臨長期監禁的機會不大。

然而李運騰法官今在判詞中指,申請人已因同類罪行6度被捕,顯示他在獲得警方擔保後,仍5度重犯,而的表發的言論亦似乎越演激進。在這情況下,法庭很相信申請人會遵守承諾。

法官亦認為夏偉志資深大律師錯誤解讀《國安法》第20及21條,法庭不認同申請人定罪的可能性低。另外,李官亦指,在現階段即使他盡力最大努力,亦不相信申請人的刑期會如大狀所言,會短至3個月。

30歲被告馬俊文被控於2020年8月15日至11月22日期間,在香港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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