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警員在鏡頭前展示記者身分證 違保障資料原則

2020-12-22 16:41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表調查報告,指警員在鏡頭前展示記者身分證,違反保障資料原則。資料圖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表調查報告,指警員在鏡頭前展示記者身分證,違反保障資料原則。資料圖片

一批反修例示威者去年12月26日在大埔超級城商場參加示威活動,期間警方截查一名到場採訪的記者時,一度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身分證。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發表調查報告指,認為涉事警員的行為,與警員執行截查職務及核實記者身份之目的並不一致,亦非直接有關;在沒有記者同意下,涉事警員的行為,違反私隱條例關於個人資料使用的保障資料原則。

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在調查報告中共提出4項建議,包括提醒前線警務人員必須尊重及保障受查人士的個人資料,包括身份證上的資料;建議警務處考慮修訂《程序手冊》,加入保障資料的規定;針對前線警務人員進行截停搜查行動的實際情況,作出風險評估,制定清晰的政策和指引;以及鼓勵警務處繼續加強培訓,建立持續的尊重個人資料私隱的文化。

警方回應時指,一向十分重視個人資料私隱,致力遵從《個人資料(私隱)條例》的規定,同時要求人員時刻恪守有關條例下的各項要求。而就資訊保安及個人資料保護方面,警隊有清晰及嚴格的指引和程序,規管人員執勤期間就個人資料的處理和使用。

警方又指,認同涉事人員於事件中,展示相關記者的身分證的行為有不足之處,稱已對有關人員作出訓斥,並會參考調查報告之內容,就事件進行紀律覆檢。

警方發言人表示,警方接納調查報告的有關意見,亦會跟進報告中的4項建議,檢討有關政策及指引,並加強對人員的培訓,確保各級人員理解並遵從《私隱條例》及相關保障資料原則,警方亦會繼續採取所有切實可行的措施,保障個人資料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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