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環衝突】官指證人證供存疑 地盤工脫抗警罪兼獲訟費

2020-12-22 16:32

被告張宏洛
被告張宏洛

民間集會團隊本年1月19日,在中環遮打花園發起集會,及後演變成中環一帶的衝突。26歲地盤工人疑被截停後與警糾纏,兩度撞督察的胸口及左肩,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案件半日審結。鄧少雄裁判官認為證人的證供存疑,即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並批准辯方獲得訟費。

鄧官指,控方指控被告被截停時推撞警員,而根據督察余承豐的作供,他用左手捉住被告的右後肩近頸位置截停被告時,聲稱先遭他用左肩撞到胸口,再被他的右肩撞到左肩。惟鄧官認為,第一次撞擊不可能發生,因為會被余的左手臂擋住;而除非被告大幅度轉身,否則亦不可能發生第二次撞擊,惟余的證供未有提及這點,故認為他的證供存疑。

鄧官又指,當日被告身處合法集會,加上事發時情況混亂,即使他逃跑並不代表自招嫌疑,故批出辯方訟費申請。

被告張宏洛(26歲)報稱建築工人,控罪指稱他於2019年1月19日在中環雪廠街1至3號外行人路上,抗拒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高級警務督察14842。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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