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權觀察:至少7宗不涉及國安法的案件 由國安處調查
2020-12-22 13:00
《港區國安法》實施多月,民權觀察就法例生效生效後第3至第5個月的執行情況,發表第2份定期監察報告。報告指出,警方至上月底以《港區國安法》作出最少27次拘捕,當中有3人被起訴,另外有至少7宗不涉及有關法例的刑事案件,由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調查。
報告關注人民力量「快必」譚得志,指其所涉的控罪與《港區國安法》無關,但法庭原審法官仍應律政司的要求,將案件轉介至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令人對既有的訴訟程序及政策產生疑問。
此外,報告亦提及政府引用國家安全為理由,取消4名立法會泛民議員資格,又根據行政程序取消一名小學教師的資格,質疑是嚴重違反程序公義,並且侵犯選舉、公平審訊及學術自由等多項基本人權。
民權觀察的發言人表示,政府及司法機構應盡快公開負責處理《港區國安法》相關案件的指定法官名單,以及將案件分派給指定法官審理的程序及政策等,認為這對維持公眾對司法程序公正及獨立的信心至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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