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邦(00891)公布,昨日獲悉渣打銀行,已於本月8日,向百慕達最高法院提交對公司的清盤呈請,理由為公司未能按照渣打銀行的要求,根據公司於2016年10月底向該行提供的擔保支付欠款總額1.5億元。
呈請將於明年1月8日於法院聆訊。法院並無就將公司清盤而授出清盤令。
公司正諮詢法律顧問及財務顧問的意見,以決定實施有關呈請的下一步措施及可能採取的行動以保護公司和股東利益。接獲呈請後,公司已開始和渣打銀行商討友好解決呈請。
集團的銀行借款總額由2017年年底的15.6億元逐年減少至去年底的5.68億元。(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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