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林後人爭產案 官裁定前妻兩子繼承遺產
2020-12-14 10:52
2008年全線結業的「泰林無線電行」,其創辦人林球的長子林作為在2005年去世,前妻蔡惠英及兩子遂與林的同居伴侶譚雪梅為爭奪遺產而對簿公堂,保守估計林作為的遺產亦有逾2億元。陳嘉信法官裁定林作為在1987年訂立的遺囑是唯一生效的遺囑,而訂明遺產屬於同居女友譚雪梅的1999年及2005年遺囑則被裁定無效,即是林作為的遺產由其前妻及兩名兒子所繼承。
原告為林作為前妻林蔡惠英,以及林作為與林蔡惠英二人所生的兩名兒子林偉力與林偉健,被告為林作為的同居女友譚雪梅。林作為與林蔡惠英在1994年辦理離婚手續,林作為理應按法庭頒令向蔡全數支付3900萬元贍養費,但林作為只向蔡支付了約1000萬元,而令離婚手續未完全完成。原告方質疑林作為中風後的健康情況及行為能力,要求法庭頒令林在1987年所訂立,指明遺產留給3名原告的遺囑才屬有效。
死者林作為在1999年4月8日第二次中風,影響左大腦內囊神經,令他右側肢體癱瘓,發音困難,兩個月後便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指自己「記憶系統受破壞,不能處理原來的工作」,亦因腦血管疾病以致的神經功能缺損而完全失去工作能力。林在2000年12月5日第三次中風,再在2001年9月21日第4次中風,令他高度精神障礙及精神緩慢,永久損害令情況難以好轉或復原。林在護老院時只能郁動手指及眨眼睛,最終在2005年11月21日與世長辭,死因則為敗血症及多重褥瘡。
甘鴻明律師身為被告譚雪梅之長女林偉婷(Michelle)的契爺,作供時指死者林作為在1999年8月「健碩,行得走得,唔洗人扶,講嘢好清楚,問佢問題好快就答到」,但卻沒有向林問特定問題,以確保林有精神上行為能力訂立遺囑,醫生亦說林在1999年很大可能沒有精神上行為能力訂立遺囑。而甘在2005年到護老院探訪正在卧床的林,為林撰寫與1999年遺囑內容一樣的遺囑,但甘明知林多次中風,亦指林當時「出唔到聲,只係識郁隻手同用眼神」,故二人只是以非語言交流,甘又沒有事先咨詢醫生意見以確保林有訂立遺囑的能力。
陳嘉信法官裁定死者林作為在1999年的確曾立下遺囑,但認為林作為在1999年及2005年均沒有具備訂立遺囑的行為能力,亦沒有充分瞭解並核准2005年遺囑的內容,故裁定死者林作為在1999年及2005年立下的遺囑屬無效,而在1987年訂立的遺囑才是唯一有效遺囑,另下令被告方需支付原告方訟費。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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