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男技術員認推跌女警 待索勞教中心報告還押候判
2020-12-07 12:00
去年11月2日港島舉行集會,入夜後旺角一帶再有示威活動,期間22歲男技術員在朗豪坊外推跌1名女警被捕。案件原訂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被告於開審前承認1項襲警罪。辯方求情指被告非常勤奮顧家,早晚各有1份工作以幫補家計照顧父母。裁判官梁嘉琪指可幸事主傷勢輕微,押後判刑至12月21日早上,以待索取被告背景及勞教中心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看管。
案情指去年11月2日晚上11時半左右,事主女警X偕其他警員到旺角清場,在彌敦道山東街交界附近設立防線,當時約100名蒙面深色衣著示威者在朗豪坊外聚集,用鐳射光照向警員。約20名示威者包括被告見到警員轉身便跑,被告跑向亞皆老街方向。事主表明身份叫停不果,被告伸手推事主右肩,致其跌倒在地,另1名警員追上至旺角站B1出口外拘捕被告。事主案發後到明愛醫院驗傷,報告指其右臀觸痛。
辯方呈上8封求情信,指被告非常勤奮顧家,身兼兩職,擔任技工早上安裝太陽能板,晚上安裝煤氣管。其父母皆已退休,6䀏父行動不便,5旬母在內地獨居。被告中三畢業後便工作幫補家計,一半收入作家用,給予父母各5000元。其父案發後寢食難安,形容兒子乖巧孝順,工作踏實,悉心照顧父親,工餘會為父親按摩或陪同散步。其僱主則指被告願意幫助老年工友;播道兒童之家院長指被告小時罹患過度活躍症及亞氏保加症故需入住,品性善良,知錯能改,故長大後能克服病症,無需再跟進。辯方解釋案發當晚8時被告原本返回位於旺角廣東道的辦公室準備翌日工作,飯後因好奇到山東街湊熱鬧。當時形勢已逐漸失控,被告遂跟隨他人逃跑,驚慌下做了非常錯誤的行為,推跌女警,走上不歸路。辯方最後指希望能判處緩刑以讓被告照顧家人。
被告張子濤承認於去年11月3日在旺角砵蘭街朗豪坊外襲擊女警X。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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