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打擊科技罪案拘27人 涉網上情緣及虛擬銀行等騙案

2020-12-04 15:13

警方打擊科技罪案行動拘捕27人。 蔡楚輝攝
警方打擊科技罪案行動拘捕27人。 蔡楚輝攝

警方打擊科技罪案,行動中共拘捕27人,他們涉嫌用虛假身分企圖於虛擬銀行開設戶口、進行網上情緣及網上購物等騙案,涉約570萬元。

西區警區刑事部於11月29日至12月4日,執行代號「刺風」的一項打擊科技罪案的行動。連日的行動共偵破23宗科技罪案,拘捕27人,包括16男11女,年齡介乎15至61歲,他們的被捕罪名包括使用偽造身分證、使用他人身份證、轉讓身份證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

警方指,27名被捕人士中,有13人涉及以虛假個人身分企圖於一間虛擬銀行開設網上戶口,但最終未能通過銀行的保安驗證系統,因此有關銀行並沒有損失。行動中,警方撿獲一批證物包括手提電話及銀行文件。警方現正積極調查背後的犯罪團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另外,警方指,其餘14名被捕人士分別涉及15宗網上騙案,包括網上情緣、網上購物騙案等。被捕人士大部份為接收騙款的戶口持有人。案件中的事主共損失570萬港元。

警方提醒市民,虛擬世界並非無法可依,呼籲市民切勿心存僥倖或貪圖小利,以為可在網上世界隱藏身分或以虛假身份從事不法活動。

警方又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77章《人事登記條例》,使用偽造或他人身分證,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0年。而貪圖小利作傀儡戶口的持有人,更會干犯香港法例第455章《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下的洗黑錢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

疑犯涉嫌用虛假身份企圖於虛擬銀行開設戶口行騙。  蔡楚輝攝
疑犯涉嫌用虛假身份企圖於虛擬銀行開設戶口行騙。 蔡楚輝攝
警方檢獲的部分證物。  蔡楚輝攝
警方檢獲的部分證物。 蔡楚輝攝

被捕人士罪名包括使用偽造身份證、使用他人身份證、轉讓身份證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  蔡楚輝攝
被捕人士罪名包括使用偽造身份證、使用他人身份證、轉讓身份證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 蔡楚輝攝
檢獲的證物。  蔡楚輝攝
檢獲的證物。 蔡楚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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