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國被指控未有緩和氣候變化 歐洲人權法院罕見受理
2020-12-01 18:53
6名葡萄牙兒童和年輕人對33個國家提出訴訟,指控這些國家未履行減緩氣候變化的義務,危害他們未來的福祉。歐洲人權法院表示,將優先處理此案。
這是歐洲人權法院首度處理這類案件;理論上,歐洲委員會所有成員國都必須遵守歐洲人權法院的裁定。年齡介乎8歲到21歲的6名葡萄牙人在英國非政府組織「全球法律行動網」支持下,提出訴訟。他們透過眾籌,籌募到約1.7萬美元左右(13萬1500多港元)來打官司。他們特別提到,葡萄牙近年飽受猛烈山火侵襲,部分要歸咎於各國政府未能遵守2015年巴黎氣候協定對抗全球暖化的承諾。
位於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已作出書面要求,要求被告國家提供資訊。歐洲人權法院提到,「此案涉及33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包括法國、德國、英國、希臘及俄羅斯。被告國家若未能達成和解,就必須於明年2月底前就這宗訴訟提出回覆。其中3名原告還說,政府疏於行動,導致旱災愈來愈嚴重,他們的家族農場也愈來愈難取得足夠井水水源。
12歲的奧里維拉(Andre Oliveira)接受美國全國廣播公司訪問時說:「我們只有一個地球,我很喜歡它,我們沒別的地方可去。氣候變化讓我焦慮害怕,因為我不知道我這一代人能不能擁有和現在這一代一樣的生活。」,他還說,這宗訴訟用意是鼓勵「各國改進及採取正確行動」,即使敗訴,也會有其他人再接再厲。
全球法律行動網在聲明中表示:「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的訴訟案中,只有極少數走到這一步。這是很大的進展!科學顯示得很清楚,歐洲各國政府做得仍然不夠。」,此案特殊之處還在於同時有數國政府被告,而歐洲人權法院通常只審理與單一國家有關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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