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罷】18歲少女被搜出噴漆 官接納建議判感化24個月
2020-12-01 12:42
網民去年11月中發起「黎明行動」示威期間,18歲少女在上水石湖墟遊樂場被搜出噴漆,早前承認1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毀財產罪。辯方今午在粉嶺裁判法院解釋到被告有情緒問題,需要用藥,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接納青少年罪犯評估委員會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24個月,並於半年後檢視進度報告。
辯方引述感化官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建議,分別指被告適宜判處感化令18和24個月,希望基於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坦白認罪和有悔意,被告能在開放式刑罰中改過自新。又引述更生中心報告指被告有躁鬱症,需要6個月覆診1次,不宜進入更生中心。再引述醫療報告指被告患有抑鬱症,需要接受精神科和心理科治療,而早前因壓力吸食過大麻一次,未來亦願意接受尿檢。蘇官遂接納報告建議,判處被告感化24個月,並於來年5月5日檢視進度報告。
被告劉美欣承認於去年11月11日在上水符興街石湖墟遊樂場傷殘人士廁所外管有一支噴漆,意圖損壞他人財產。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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