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漢威脅將貴婦狗「斬件」勒索狗主 判囚16個月
2020-12-01 11:50
24歲越南漢協助寄養一隻被擄走貴婦狗,繼而在主腦指使下聯絡狗主,要求狗主交出4萬港元贖金,否則將竉物「斬件」。他早前承認勒索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囚16個月。
施祖堯裁判官指,被告利用受害人對竉物的愛心犯案,行為可恥。雖然他非並偷走狗隻的人,但他負責處理狗隻及向狗主傳訊息,角色不輕,而且本案勒索對象是有生命的動物,比起一般涉及個人財物的勒索更為嚴重。施官又指,被告有兩次案底,分別被判感化及社服令,顯示他已兩度獲法庭寛容,卻沒好好把握,故比起更生,是次判刑更重要的是阻嚇。
報稱無業的24歲被告劉子杰,被控於今年9月8日為使自己獲益,以恫嚇方式不當地要求越南籍女子丁依婷交出港幣40000元。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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