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 強制曾訪7間跳舞場所人士周四前檢測
2020-11-24 09:30
政府已引用《預防及控制疾病(對若干人士強制檢測)規例》(《規例》)(第599J章),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於11月1日至11月23日曾到過7間指明場所的人士,須於11月26日或之前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食物及衞生局表示,本地疫情急速惡化,當中涉及各類於室內群組聚集活動的確診個案數目繼續大幅颷升。就此,政府已於11月21日首次就《規例》下的強制檢測公告刊憲,要求曾到過14間指明跳舞場所的人士進行強制檢測。
根據最新公告,所有於11月1日至11月23日期間曾到過以下7間指明場所的人士須於11月26日或之前透過指定途徑接受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新增7舞廳須強制檢測: |
1) 美孚君好宴會廳(地址:美孚景荔徑8號盈暉薈1樓126號舖) |
2) 沙田新光宴會廳(地址:沙田大涌橋路52號富豪花園商場) |
3) 香港仔勁爆娛樂製作公司(地址:香港仔香港仔大道223號利群商 業大廈27樓) |
4) 尖沙嘴世界舞蹈家演藝總會(地址:尖沙嘴山林道18號柏豪商業大 廈12樓) |
5) 尖沙嘴誠信大廈星河音樂室(地址:尖沙嘴北京道71-77號誠信大廈703室) |
6) 長沙灣通利大廈Victor Yan Studio(地址:長沙灣通州西街1043號通利大廈4樓E室) |
7) 九龍灣啟業道星輝宴會廳(地址:九龍灣啟業道 18號啟業商場喜雙逢酒家閣樓) |
受檢人士可選擇以下檢測途徑:
(一)於醫院管理局(醫管局)47間指定普通科門診診所索取深喉唾液測試樣本收集包,並把樣本交回指定樣本收集點(樣本收集包派發時間及樣本收集時間見www.ha.org.hk/haho/ho/covid-19/GOPC_extend_TC.pdf);
(二)自行安排接受由衞生署認可私營化驗所提供的檢測(名單見www.coronavirus.gov.hk/pdf/List_of_recognised_laboratories.pdf);
(三)到4間社區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服務(名單見www.communitytest.gov.hk/zh-HK/);
(四)於七個流動採樣亭及樣本瓶派發點接受檢測服務,或索取並交回樣本瓶(名單見附件二);或
(五)於醫管局任何醫療設施(包括普通科門診診所或急症室),按照醫管局醫護人員的指示接受檢測。
受檢人士必須於11月29日或之前以電話(6275 6901)、傳真(2530 5872)或電郵([email protected]),向政府報告檢測結果或提交檢測報告。受檢人士若在11月20日至23日期間已進行上述的測試,均會獲視為已遵從強制檢測公告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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