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秘書涉虧空公款近250萬元 事主雷頌德稱查閱月結單揭被告冒簽支票
2020-11-23 14:32
知名流行曲創作人雷頌德女秘書涉嫌在2012年至2013年期間虧空公款近250萬元,然後以現金及轉賬等方式取款,雷頌德發現銀行帳戶有不妥後報警處理。女秘書被控1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及6項盜竊罪,案件今日於區域法院開審。事主雷頌德作供指被告作為私人助理負責協助雷簽發支票和轉帳,其後向被告查閱個人月結單時發現曾遭修改,故起疑並揭發2012至2013年期間被告多次私自轉帳並冒簽支票。
雷主問下透露自己直接或間接擁有數間涉案公司股份,並全權負責營運各公司,藉持有Moon Studio的公司聘用被告作私人助理,協助管理日常運作、簽發支票和戶口轉帳事宜。雷會預先簽下轉數紙,讓被告自行協助在雷的儲蓄戶口和來往戶口間轉帳,然後由被告擬定支票收款人和銀碼才由雷簽署,而轉數紙和支票簿存放在被告工作桌的抽屜中,僅得雷和被告有抽屜鎖匙。
至2013年9月3日,雷回到錄音室向被告查閱信用卡月結單,被告初時拒絕,指已交予核數師,僅提供副本予雷。雷致電核數師核實其未獲正本後,再要求被告提供正本。被告從抽屜中取出,雷看見正本上銀碼曾遭修改,由39萬多改成29萬多,故心生懷疑。雷再著相熟銀行經理留意有否可疑轉帳,後發現有2張支票遭冒簽。雷9月7日相約被告到錄音室解釋,被告徹夜無法提供合理解釋。雷其後打開被告抽屜,發現大量轉數黃色底紙,在2012年1月至9月間由各雷私人和公司戶口轉帳到被告私人戶口,但雷無法理解該操作如何可能。雷再發現一大疊用完的支票簿,僅餘存根,並指被告應在2013年1月至9月案發前,藉冒簽支票轉帳予自己。雷亦發現疑似有人練習冒簽自己簽名的廢紙、非由個人簽署的支票複本及不屬雷的一些旅遊、酒席的單據。
36歲被告鄭嘉欣(Cheng Kar Yan Dominy)被控於2013年9月3日在黃大仙Moon Studio,在知道或相信一張信用卡帳單副本屬虛假的情況下,使用該文書,意圖誘使雷頌德接受該文書為真文書,並因此而作出或不作出某些行為,以致對雷頌德不利;另於2012年1月5日至2013年9月2日期間,在香港偷竊據法權產,欠雷頌德、雷頌德製作有限公司、Power Music Limited及雷頌德同盟有限公司共6則債項,每則分別為港幣689,000元、港幣1,170,982元、港幣160,000元、港幣301,082.63元、港幣115,923.9元及港幣50,000元,合共近港幣250萬元。
案件明日續審。
法庭記者:陳子豪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