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教育部下年取消港澳台學習證明 畢業生可用證書確認身分學歷
2020-11-18 11:31
內地教育部今日宣布,將於下年起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及《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未來學生可直接透過港、澳、台院校頒發的錄取證明、學位證書,或是畢業證書確定身份及學歷。
教育部表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減證便民、優化服務的決策部署,深化「放管服」改革,簡化在港澳台學生的辦事程序,便利在港澳台學習人員在內地的工作和生活,決定取消《在港澳地區學習證明》《大陸居民在台灣地區學習證明》。
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中央政府駐澳門聯絡辦及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於下年1月1日起,將不再受理申請。而於今年12月31前提交的申請會照常受理。而有效日期晚於下年1月1日的學習證明則依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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