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車窗擲腐液 警譴責葵涌東涌兩宗針對警員案
2020-11-13 08:38
葵涌及東涌昨日分別發生針對警方車輛及警員的違法案件,警方今日凌晨嚴厲譴責有關的違法行為,指這不但肆意挑戰法律,更嚴重危害公眾安全。警方特別形容,在東涌富東邨發生的投擲腐蝕性液體案,情況極度危險。
在東涌,警方昨晚8時54分接報,指富東邨東盛樓對開懷疑有人打架,案件原報「在公眾地方打架」。警員接報到場,未有發現有人打架。警員於現場處理案件期間,一個裝有懷疑腐蝕性液體的水樽從高處墮下。案件改列「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交由新界南總區重案組調查,暫未有人被捕。事件中無人受傷。
在葵涌,警接報指,一名男子在葵涌邨一停車場,以滅火筒毀壞泊於現場的警務人員車輛車窗。案件列刑事毀壞,交由葵青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警方正追緝一名年約30至40歲,身高約1.7米,瘦身材,案發時身穿黑色長袖上衣及黑色長褲的男子。
警方凌晨透過「香港警察」facebook專頁嚴厲譴責以上兩宗事件。當中提到,昨日有不法之徒懷疑在葵涌邨停車場,刻意破壞警務人員車輛並逃去;另有人虛報在富東邨有打鬥案件發生,警員在現場調查期間,有不法狂徒從高處向警員投擲懷疑裝有腐蝕性液體的容器。容器在地面爆開、液體四濺,情況極度危險。
警方指,兩宗案件分別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3隊(電話:36612964) 和新界南總區重案組1B (電話:62179907) 接手調查。警方嚴厲譴責不法狂徒危害公眾安全和針對警務警員的違法行為。警方必須指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淋腐蝕性液體」是極嚴重罪行,一經定罪,可判處終身監禁。
警方重申,絕不容忍任何違法行為,定必全力追緝涉案人士,將其繩之於法。警方同時呼籲如市民有任何與案件有關的資料,請立刻聯絡相關調查隊伍提供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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