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打集會】18歲學生涉串謀「私了」3警 押月杪轉介區院審
2020-11-03 16:40
民間集會團隊於1月19日在遮打花園舉行集會,其後爆發衝突。警方要求團隊發言人劉穎匡中止集會,其中3名警員疑遭示威者「私了」。警方就此事再起訴一名18歲學生暴動及串謀及惡意導致他人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罪,案件今於首次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無需答辯,案件押後至11月24日,轉介至區域法院,期間獲准保釋外出。
被告黃家熙被控於2020年1月19日,在香港中環長江中心外與李旭熙及陳國榮參與暴動,及串謀陳、李惡意導致高級督察34135、警長54996與57216的身體受到嚴重傷害。黃獲准以一萬港元保釋,其間不能離境,每星期五晚上到黃大仙警局報到。
劉頴匡(26歲)在事件中被控「煽惑他人參與非法集結」及「拒絕服從警務人員命令」兩罪,案件將於11月24在區域法院再訊。
法庭記者: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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