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五生認管有鎚仔彈頭 判160小時社服令
2020-11-02 15:11
中五學生去年11月,攜同鎚仔到銅鑼灣參與選舉集會,並拾起用過的彈頭和彈殼保管。他早前承認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以及無牌管有彈藥兩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被判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案情指,去年11月2日群聚在銅鑼灣至灣仔一帶參與未經通知遊行,及至晚上演變成堵路縱火。警方到場驅散期間截停被告危瑛揚(18歲),在其背包搜出一個紅色鎚子、8枚已使用的催淚子彈小彈頭,及一枚已使用的橡膠彈彈殻。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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