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加獲委任為港大校務委員 11月起生效
2020-10-30 12:00
香港大學今日(30日)公布,將委任港交所行政總裁李小加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11月起生效。
香港大學今日發公告,李小加已根據《香港大學條例》(第1053章)規程 XVIII 第1(a)段的規定,獲任為香港大學校務委員,任期三年,由2020年11月1日起生效。
港交所較早前宣布,李小加提早於今年12月31日卸任集團行政總裁,但將於明年1月1日起留任為董事會高級顧問,為期6個月,將繼續提供指導並確保過渡安排順利進行。
李小加原訂在明年10月約滿離任,惟他於9月底突然宣佈,提早至今年年底卸任,並稱遴選工作進展良好。事出突然金融界議論紛紛,有傳接任人選已有眉目,以及李小加希望盡早在內地大展拳腳,因此決定縮短過渡時間。
較早前北京制定《港區國安法》時,李小加曾表示,若是真正了解中國的人,就會明白一國兩制對中國最有利,在國安法下,香港仍會是內地最自由、國際化、開放的市場。他又認為,香港人對於「兩制」很激動,但大家應該迎接及接受,最低限度香港不可以挑戰「一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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