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楊明涉酒駕車禍被控3罪 11月6日提堂
2020-10-27 23:32
現年39歲的藝人楊明今年8月8日凌晨懷疑酒後駕駛,在山頂馬己仙峽道失事撞壆後拒絕合作被捕。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已控告3項罪名,包括門窗玻璃透光度不足,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以及不小心駕駛。案件將於11月6日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39歲的楊明(原名林明樂),為TVB旗下一線藝人。8月8日凌晨零時許,楊明駕價值近百萬元房車沿馬己仙峽道落山,途至近玫瑰別墅對開一個左彎,突失控越過對面線,先撞倒路邊防撞欄,繼而衝前60米掃毀一個交通指示牌,右車身騎上兩呎高石壆停下,險告墮山,楊受傷被困車上,路經駕駛者見狀報警。
警方趕至將神志不清的楊救出,他未能即場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其後報稱不適,須兩名警員左右攙扶登上救護車送院。警方表示,楊在意外後未有接受酒精呼氣測試,更涉嫌拒絕提供血液樣本被捕,送往瑪麗醫院治理後已獲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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