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少年涉管武 求情以為帶示威裝備「好型」明午判刑
2020-10-15 14:56
年僅13歲的少年因去年捲入反修例示威,面臨被刑事起訴,他早前承認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共兩罪,他今在少年庭求情指,自以為帶示威裝備到場「好型」,可獲朋輩認同而犯案,現時已相當反悔,冀法庭判處照顧及保護兒童令。彭亮廷裁判官需時考慮判刑,押後至明午。
辯方稱被告的感化、青少年罪犯評估專案小組、更生及勞教中心報告皆正面,建議法庭頒佈照顧及保護兒童令,或判入更生中心。彭官則重提上訴庭早前改判投擲汽油彈的15歲少年進入勞教中心時的4個量刑準則,包括青年更生、保護兒童、加諸懲罰、以收阻嚇,明言法庭並非必然依照感化官建議判刑。
辯方聞言解釋,患有專注力失調兼讀寫障礙的被告僅因誤信朋友,自以為帶示威裝備到場「好型」,可獲朋輩認同而犯案。經過3星期的還柙後,他有所轉變,真心知錯,已收阻嚇之效,同時承諾會用功讀書,報答家人。
控罪指,男童於去年11月2日在旺角西洋菜街攜有一把扳手及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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