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女遊客3年前被輾斷腳截肢 入稟向城巴和車長追討賠償
2020-10-14 13:20
內地女遊客黃曉儀3年前在旺角馬路遇上交通意外,右腳被城巴巴士輾過,需要截肢保命。她周一入稟高院向城巴公司和肇事車長追討人身傷亡賠償。
原告黃曉儀,被告分別是車長廖淦泓,以及城巴有限公司。原告在入稟狀指,自己因2017年11月1日車長廖淦泓在旺角彌敦道至亞皆老街交界上的疏忽駕駛,導致他蒙受傷害。車長廖淦泓去年已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被判囚11個月,停牌兩年。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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