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殺妻掟落街後跳樓亡 外母索賠勝訴任遺產代理人
2020-10-09 16:01
一對年輕公僕夫婦2017年9月發生倫常慘案,丈夫捅刀殺妻後跳樓自殺與妻子同歸於盡。妻子的母親入稟法院要求男死者作出傷亡賠償。法官今裁定男死者是蓄意謀殺妻子,由於女方生前沒有立遺囑,法庭有權安排代理人身分。法庭在男死者兄長不反對下,頒令妻子的母親為她遺產代理人。
原告為29歲女死者方燕婷,由她母親梁潤笑代為入稟控告30歲男死者周偉輝,被告為由兄長周偉雄代表。
法官根據警方調查報告和專家分析等,裁定丈夫2017年9月4日蓄意謀殺女死者,他事前預備通渠水和在單位內裝備刀具。而女死者背部和手上均負傷,根據單位內的血跡,有可能女死者被掟下樓前已陷入昏迷。
女死者生前並沒有立遺囑,而她生前的直屬親人只有丈夫和父母。法庭有權力為沒有遺囑的死者安排遺產管理人。兩筆死者的遺產之間存有利益衝突,故法庭認為她母親為她遺產代理人的最佳人選。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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