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20人被控油麻地參與暴動 案押明年1月再訊

2020-10-09 12:02

大批示威者去年11月中旬為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 資料圖片
大批示威者去年11月中旬為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 資料圖片

大批示威者去年11月中旬為營救理大內的示威者與警方爆發激烈衝突,20人涉在油麻地參與暴動,今在西九龍法院暫代區域法院進行聆訊。高勁修首席區域法院法官批准將案件押後以待眾被告申請法援,案件將於明年1月8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

第8被告獲准減少往警署報到的次數以及縮短宵禁時間,第10被告則獲准更改報到日子,其餘被告以原有條件續保。

20名被告依次為大學研究員歐育婷(23歲)、學生陳卓賢(18歲)、學生陳亮希(16歲)、物業管理員陳亮儒(24歲)、的士司機陳思朗(31歲)、侍應陳偉納(35歲)、學生鄭偉樂(18歲)、學生張綽元(19歲)、學生張凱𦲀(19歲)、攝影師朱兆輝(28歲)、學生馮興榆(21歲)、學生洪主龍(21歲)、商人黎鈞堯(25歲)、學生賴帥彰(20歲)、學生劉沛彥(21歲)、建築工人梁俊傑(22歲)、學生梁家樂(18歲)、學生梁剛瑋(21歲)、學生梁遨然(20歲)及建築工梁栢熙(25歲)。他們同被控於去年11月18日,在油麻地彌敦道近窩打老道交界參與暴動。

陳卓賢、陳亮儒、馮興榆、劉沛彥各另被控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涉及索帶、鉗及金屬線等。張綽元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並意圖作非法用途,即3把扳手及2包索帶;他亦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即一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張凱𦲀另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兩把扳手及一枝螺絲批。梁剛瑋另被控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即一個無線電通訊工具。

法庭記者:王尚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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