聾啞犯因信未寄涉抓傷懲教員 官指未能證屬有意判脫罪 2020-10-08 16:44 被告馬學禮。王尚哲攝 赤柱監獄一名聾啞在囚人士今年2月中因信件未能寄出涉嫌抓傷懲教員的手臂,被控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今在東區法院被裁定罪脫。崔美霞裁判官指被告馬學禮是聾啞人士,不能確定他的動作是嘗試用手勢溝通,抑或是有意傷害事主,閉路電視片段亦不能拍攝兩人整段交流的經過,遂裁定被告罪脫。38歲被告馬學禮報稱搬運工人,被控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指他於今年2月13日在赤柱監獄病房襲擊王斐恒。法庭記者:王尚哲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商營浴室及公眾娛樂場所獲資助5萬元 明起接受申請 下一篇 涉將4歲少主頭撼玻璃門受傷 印傭被控虐兒准保釋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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