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過路案官斥辯方兩律師失職誤導法庭 駁回訟費申請

2020-10-06 16:54

梁耀祥(左一)和侯振輝(左二)。
梁耀祥(左一)和侯振輝(左二)。

何麗明暫委特委裁判官以逾90天、20個月時間處理一宗行人疏忽案,於去年10月始裁定被告Thapa Kamala無罪,控辯雙方及後就訟費事宜再展開聆訊。何官今花了4小時宣讀裁決,力數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事務律師侯振輝的不是,斥他們失職及誤導法庭,下令二人需就浪費法庭時間,支付合共約62萬元控方訟費,並駁回辯方訟費申請。

何官首先指出,被告Thapa Kamala的作供前言不對後語、自相矛盾、不合理及不可信,認為她是自招嫌疑,故否決辯方就案件的訟費申請。何官又認為,辯方大律師梁耀祥及律師侯振輝在審訊期間,在陳詞中誤導法庭、大話連篇及失職,又力數二人的不是,例如侯律師站立陳詞時將手插在褲袋內、將汽水於在枱上,梁大狀又曾在主控面前將文件掉到枱上等。何官下令梁大狀及侯律師須各自分擔約29.6萬及32.6萬控方訟費,合共約62.2萬元。

案中被告34歲尼泊爾籍保安員Thapa Kamala,於2016年4月25日在大潭道一輛的士後方過路時,遭對面線另一輛的士撞傷,被票控一項行人疏忽。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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