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名違港區國安法男子續還押 官修訂控罪將移交高院審

2020-10-06 15:25

被告唐英傑面對兩控 罪。
被告唐英傑面對兩控 罪。

首名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餐廳男侍應涉於七一回歸日,在灣仔駕駛插有港獨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衝越三道警方防線。他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蘇惠德總裁判官應控方要求,修訂控罪並押後至下月16日進行交付程序,案件將移交高等法院原訟庭處理,暫未知會否有陪審團共同審理。

控方呈上檢控同意書指,是次修訂除詳列法律條文公告外,還涵蓋詳細案發地點、恐怖活動罪所指的嚴重暴力及受影響的警員編號。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及劉偉聰不反對修訂,惟申請保釋被拒。

23歲被告唐英傑現面對兩罪,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指,他於本年7月1日在東區海底隧道至灣仔謝斐道與柯布連道一帶,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法律地位。

另一項恐怖活動罪則指,他於同日同地,為脅逼中央人民政府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者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實施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即針對人的嚴重暴力或以其他危險方法嚴重危害公眾安全,致警員8260、2674及12197重傷。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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