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圍居民示威反對設檢疫中心 任急救員理大副學士藏對講機判罰款

2020-10-05 17:52

被告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控罪。 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控罪。 資料圖片

天水圍居民2月中連日示威反對區內診所設為新冠病毒檢疫中心期間,理大副學士疑擔任急救員時被巡警在身上搜出1部無線電通訊器,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承認1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控罪。裁判官張潔宜接納被告對法例無知,且管有涉案無線電通訊器用以幫助有需要人士,沒有證據證明曾使用來干擾訊號,故判處被告罰款3000元。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配合警方調查和坦白認罪。被告目前就讀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副學士2年級,希望考上理大設計系學士課程,平日需照顧分別患抑鬱症和曾中風的同住父母,亦兼職做侍應幫補家計。當日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用以與其他急救員聯絡,了解傷者位置。被告亦獲教授撰函高度評價,未來希望成為消防員服務社會。

案情指今年2月15日下午4時許,2名巡警於天水圍天秀站1號月台看見穿藍綠背心的被告腰包有天線突出,上前截查搜獲涉案無線電通訊器,在警署內被告身上再搜獲機套。警誡下被告供稱「唔知要拎牌,用來同急救員聯絡」。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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