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台設計師藏士巴拿等表證成立 指警拒接納屬工作用途

2020-10-05 14:40

被告張子軒(左);證人警員陳嘉煒(右)。
被告張子軒(左);證人警員陳嘉煒(右)。

27歲舞台設計師涉於去年萬聖節晚,在旺角運動場外被截獲管有士巴拿、摺刀、鉗等物品,事後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開審。辯方強調,被告被截查時解釋,因工作需要而攜帶涉案物品,惟遭警員拒絕。案件被裁定表證成立,押後至本周五裁決。

警員余展宏供稱,約凌晨12時瞥見有人揮動美國國旗,於是上前截停被告,並搜出涉案物品,但承認現場並沒有任何人堵路或參與非法集結。辯方指出,被告欲取出工作證明,以解釋案中物品乃舞台布景的道具,惟余拒絕並稱「唔准郁,有咩返差館先講」。余否認上述事件曾發生。盤問下,偵緝警員陳嘉煒表示接手調查約2小時期間,全程拍照及打指模亦僅與被告四目交投,不發一言。

被告張子軒被指於去年11月1日在九龍旺角運動場道12至14號金明閣外,管有一把士巴拿、一把摺刀、兩把鉗,意圖將其作非法用途。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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