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籍幼師與採購經理認燒垃圾桶 各判囚4月
2020-10-05 12:08
運動用品店經理及荷蘭籍教師於今年2月尾「831事件」紀念活動期間,向燃燒中的雜物投擲紙張。兩人早前承認1項縱火罪,梁嘉琪裁判官認為需顧及公眾安全,判處具阻嚇性刑罰,但考慮到他們坦白認罪,並已作出賠償,終判囚4個月,相信已還柙3個半月的兩名被告即將獲釋。
辯方律師進一步求情指,兩被告並非最先點火的人,事件中規模較少,次被告De Bruin Edgar Willem Asrt的女友更強調,他平日不具暴力傾向,本案乃單一事件。
梁官重申,縱火無疑是嚴重的罪行,考慮到公眾安全,需判處具阻嚇性刑罰,惟量及兩人已賠償700元、刑事定罪紀錄等種種因素,遂以半年作量刑起點,兩人認罪獲1/3扣減。
42歲運動用品店經理鄧振強及31歲荷蘭籍教師 De Bruin Edgar Willem Asrt承認於2月29日在旺角山東街與洗衣街交界,非法用火損壞屬於香港政府的一個垃圾桶。
法庭記者:葉君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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