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戶疫情下遭業主加租 團體促政府落實租管
2020-10-04 16:00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今日召開記者會,指有劏房戶在疫情下失業,但仍被業主持續加租,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租務管制。
有劏房戶在記者會上表示,業主將租金由每月4000元加至7000元,並指由於加租問題或環境不適切問題,自己不時需要搬遷,亦曾遇到被業主濫收水電費用的問題。該名住戶又指,涉事業主當時每月計算水費,每立方米以15元起計算,但自己在翻查水務署資料後,發現以每4個月為一周期的收費率計算,即使是第4級,收費只是每一立方米為9.05元。她隨後經轉介下租住由良心業主租出的房屋,目前一季4個月的水費為40多元。她又指,自己曾入稟小額審裁處控告業主,但法庭以沒有認可機構證據為由拒絕受理。
政府雖已成立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並於昨日舉行網上公眾論壇,但團體認為無法上網的基層市民難以參與網上論壇。聯席促請,政府盡快落實租務管制,並應保障業主及租戶的對等權益,包括業主和租戶需簽定不少於一年的「死約」,第2年至5年為「生約」,業主在5年後可按照法定委員會要求定訂立新租約,5年內如租客能負擔租金業主就必須續租。聯席亦指,政府應規定業主在租約上提供清晰列明,並根據電力公司及水務局的電費及水費收費模式,以打擊濫收水電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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