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炳強:冀寬鬆手法處理18歲以下犯案者 惟僅10多宗可警司警誡
2020-09-30 22:38
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表示,對於18歲以下人士,警方希望以較寬鬆手法處理,但指至今只有10多宗接受警司警誡。
鄧炳強接受民建聯議員葛珮帆訪問時表示,去年6月至今有逾600名警務人員在處理社會事件及活動中受傷,但直言對他們感到驕傲。他又指,對於18歲以下人士,警方希望以較寬鬆手法處理,包括警司警誡方式等,以免他們留有案底,但需承認罪行、有悔改之意及視乎事件的嚴重性等,並指至今只有10多宗接受警司警誡。
他又指,留意到有人呼籲明日上街參與示威,並指限聚令目前仍然生效,市民在公眾地方有多於4人聚集仍屬違法。他又指,讚許任何人包括年輕人希望令社會變得更好,但重申不能使用暴力,亦不能不守法,又指若有人企圖「搞事」或作出暴力行為均為不應該。
另外,對於警員被起底的情況,鄧炳強則透露,自己的家人亦曾被人起底及騷擾,因此對於相關情況感同身受。他又指,面對警員受到騷擾,除了透過法庭禁制令以外,警方亦會為相關同事暫時提供其他居住地方或交通工具等,亦為其家人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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