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5人認立會外非法集結 還柙候判

2020-09-29 17:28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資料圖片
其中一名被告梁展恒。資料圖片

去年6月9日反修例大遊行結束後,大批示威者不理警方警告,聚集立法會「煲底」示威。14人事後控非法集結、阻差辨工等罪,其中5人今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非法集結罪,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14日判刑,以待索取各被告的背景、社會服務令、勞教中心或教導所等報告,期間各人須還柙候判。

被告為梁展恒(19歲,運輸工人)、周啟龍(20歲,學生)、葉展鵬(23歲,運動員)、王樹恒(25歲)及張梓熙(24歲)承認於去年6月10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公眾入口外指定示威區參與非法集結。

案情透露,去年6月9日晚上約10時,民陣宣布所有遊行集會結束,但約200名示威者仍繼續聚集在立法會大樓外,並拆下圍封示威區的圍欄。警方到場設立封鎖線,10度警告示威者切勿衝擊,但示威者未有理會,繼續將鐵馬推向防線,又向防線投擲水樽、雨傘、鐵枝等硬物及發射雷射光。警方驅散人群後,示威者向金鐘及灣仔方向四散,期間曾與警方對峙45分鐘。惟警方終於凌晨3時,拘捕了包括5位被告在內的358名示威者。

其餘8名被告,包括戴安(22歲,中文大學學生)、溫鎮豪(29歲,電腦技術員)、陳均年(21歲、中文大學學生)、王洛均(22歲,無業)、鄺淯銘(22歲,無業)、卓嘉豪(24歲,田徑運動員)、曾泳祥(29歲,學生)及廖德輝(41歲,文員)則否認控罪,將於10月20日進行預審。

另外兩名被告吳浩榮(33歲,裝修工人)及丘子樂(33歲,社工)則於早前已承認非法集結及襲警罪,各被判囚4個月。

法庭記者:張旭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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