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親弟冒名頂替上班30年 河北男索賠60萬

2020-09-23 16:33

河北一名男子被親弟冒名頂替上班30年而告上法庭。 網圖
河北一名男子被親弟冒名頂替上班30年而告上法庭。 網圖

河北高碑店市一名姓劉的居民在30年前,按照當時的政策,可接替其父親工作崗位到山西一建集團有限公司上班。直至2019年,劉男才發現其工作崗位被其弟弟冒名頂替30年。

隨後劉男向山西一建實名舉報,山西一建核實後證實,其弟弟入職時存在欺詐行為,經研究決定,解除與其弟弟的勞動合同。劉男認為弟弟和山西一建共同侵犯了他的特定工作崗位勞動權利,導致他喪失了應有的工作崗位、企業職工勞動福利和退休待遇等合法權利,同時導致其勞動收入減少,因此將他們告上法庭。

劉男接受內媒訪問時表示,在人口普查期間因派出所登記錯誤寫成了弟弟的名字,後來一直沿用至今。而他父親原是山西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單位職工,1987年左右退休。按照當時單位的政策,作為家中長子,他可以接班其工作崗位去單位上班。但在工作半年左右,因父親病重,他便匆忙趕回老家照顧病重的老人,幾個月後父親去世。

他指出,待處理完家事後已經過去一年多,當他提出要回去上班,但弟弟卻稱公司要求延遲接替事宜,一直拖拖拉拉。劉男又指,2019將老家的老宅翻新,期間遭到弟弟阻撓,導致訴訟,才發現弟弟冒名頂替了自己的身份在山西一建工作。劉男其後去公安局核實了弟弟的身份,發現弟弟現名也叫劉某乙(劉男的原名),出生年月也盜用了他的,弟弟頂替了哥哥的身份。

劉男得知弟弟冒用其身份工作30年的情況後,立即向山西一建集團有限公司反映。山西一建在今年6月證實,劉男弟弟入職時存在欺詐行為,經研究決定,解除與其的勞動合同。

劉男認為,弟弟和山西一建共同侵犯了他的勞動權利,導致他喪失了應有的工作崗位、企業職工勞動福利和退休待遇等合法權利,同時導致勞動收入減少。因此將弟弟和山西一建告上法庭,請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劉某乙賠償原告企業職工社會保險損失15萬元、交通住宿費4萬元、精神撫慰金7萬元、律師費5萬元、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城鄉居民收入差距29萬餘元等,請求賠償總計金額60多萬元。

在法庭上,劉男弟弟對冒名頂替一事均無異議,但對賠償金額不予認可。法院認為冒名者和工作單位均有過錯,存在欺詐和管理疏忽的侵權行為,造成劉男利益受損,符合侵權責任的構成。

網圖
網圖
網圖
網圖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