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聘富商子換利益案 特赦證人指環球職位毋須法規部審批

2020-09-16 17:40

被告梁嘉彰(左)及胡天縱(右)。蕭文軒攝
被告梁嘉彰(左)及胡天縱(右)。蕭文軒攝

摩根大通證券(亞太)有限公司前董事女總經理梁嘉彰,否認10年前推薦嘉里物流主席兒子洪任毅,以獲對方生意優待。特赦證人初級資源管理部經理胡天縱,今在區域法院續供,指公司聘用洪任毅的職位,聘用程序毋須法規部門審批。

根據特赦證人初級資源管理部經理胡天縱,於2010年1月10日向她上司通報的電郵中,披露被告梁嘉彰已同日早上曾告悉她洪任毅的身分背景,以及當時嘉里物流正物色投資銀行預備公司上市事務,她亦建議公司安排面試給洪任毅,而胡的上司沒有反對。

至於同月19日,被告分別向胡和其他公司高層透過電郵表示已向洪任毅發出聘書,職位是「Global Analyst(環球分析師)」,而非一年短期合約。儘管當時胡不肯定洪任毅是否已獲公司法規部同意聘用,但胡指環球職位不須經法規部審核。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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