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兩文員脫襲警罪 官指事件屬意外行為屬自衛

2020-09-16 17:27

被告利尚㝦(右)與未婚妻。
被告利尚㝦(右)與未婚妻。

網民去年9月1日發起「機場交通壓力測試」,期間一男一女文員涉嫌在大圍站襲警,今在沙田法院雙雙被判罪脫。溫紹明署理主任裁判官認為3名警員證供明顯與當日片段不吻合,另外兩人雖信納其證供,但亦沒有目睹事發經過不能支持控方指控。溫官斥警員龍霆熙若能冷靜截查,則會察覺事件屬意外,稱他「完全無必要」將無反抗的女文員壓向牆邊;亦稱男文員沒阻礙警方執法,事主警員B卻不由分説地推其女友並用胸口撞他,認為他的行為屬自衛,裁定兩人罪脫。

男文員其後在庭外與未婚妻感謝事發片段的拍攝者,未婚妻表示案發後二人承受極大壓力,現在終於告一段落,感觸稱「其實咩判決都好,我都會同佢結婚」。兩人表示正考慮以涉嫌作假口供向相關警員作出私人檢控,詳情則有待與律師商討。

42歲女被告盧錦玲及32歲男被告利尚寯分別被控於去年9月1日在港鐵大圍站A出口外襲擊警員A和警員B。

法庭記者:王尚哲

被告盧錦玲(中)。
被告盧錦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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