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 15歲少年管有雷射筆及槌 判18個月感化 2020-09-16 17:12 新城市廣場當日有大批示威者聚集。資料圖片 15歲少年去年11月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被搜出雷射筆及槌子,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今在沙田法院被判18個月感化。裁判官判刑時強調控罪有一定嚴重性,若被告是成年人可被判監。但法庭考慮到少年受社會環境影響,尤其因「耳聞目睹721事件」才在一時衝動下犯案,亦感受到他「對事件真係後悔」,遂就兩罪均判18個月感化,同期執行。15歲少年被控於去年11月3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外近沙田大會堂廣場管有一枝雷射筆及一把槌子。法庭記者:王尚哲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修例風波】女子水樽掟警車認企圖刑毀 還柙待索感化報告 下一篇 全港約50萬人患老年黃斑病變 視物變形要警惕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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