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想瘦身要避開甜味劑 甜味飲品應適可而止

2020-09-15 10:11

消委會指甜味飲品應適可而止。
消委會指甜味飲品應適可而止。

消費者飲用甜味飲品特別是含甜味劑的應適可而止,並注意以下事項:

● 不少注重體態的人士會以甜味劑飲品代替含糖飲品,以為達到減肥效果,但有研究指,甜味劑飲品會令人更嗜甜,追求更甜更濃味道的食物。若要達致瘦身效果,減少糖分吸收外,亦要避免攝取甜味劑;

● 運動及能量飲品予人較健康感覺,容易令人以為飲用這些功能性飲品較有益。但是次測試顯示,運動及能量飲品無論是否含天然糖,均加入了甜味劑,消
費者若非有大量體力消耗,需要短時間內補充能量及電解質,不宜過量飲用此類飲品,或考慮以清水沖淡分多次飲用;

●大部分功能性飲品含有咖啡因等刺激成分,不宜經常飲用,同時應留意成分標籤,孕婦、心臟病及有「三高」人士需加倍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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