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逃台灣】內地律師引國保指案涉港區國安法 接觸當事人需預先通知

2020-09-11 15:25

被捕者除李宇軒外,其餘11人包括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等。資料圖片
被捕者除李宇軒外,其餘11人包括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等。資料圖片

12名上月被捕的港人偷渡客,正被關押在深圳鹽田看守所。據一名受家屬委託的內地律師透露,今日接到鄭州市公安部國內安全保衛局(簡稱國保)人員的警告,指不能接辦這宗案件,否則或會嚴重影響其執業生涯。

律師還指,國保同時要求他不要接受傳媒訪問,要求他若再計劃到深圳嘗試接觸當事人,要預先通知,並會派國保人員隨行。律師引述對方形容案件相當敏感,涉及《港區國安法》。另一位受家屬委託的四川律師盧思位則指,他再次被四川司法局約談。

被捕的12名港人,包括涉嫌協助「我要攬炒」組織呼籲國際制裁中港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李宇軒,和張俊富、張銘裕、李子賢、郭子麟、鄭子豪、廖子文、黃偉然、鄧棨然、嚴文謙、黃臨福,及被通緝的女子喬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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