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發建築欠3僱員薪金 董事罰款6萬
2020-09-07 17:14
保發(香港)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董事因沒有遵從勞資審裁處(勞審處)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3名僱員,違反《僱傭條例》規定被勞工處檢控。該董事今日(7日)被判罰款6萬元,法院亦命令他須向有關僱員支付約26.6萬元的欠款。
保發(香港)建築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勞審處裁斷款項到期後14天內,根據判令支付約26.6萬元的裁斷款項予有關僱員。今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控罪,基於上述罪行是在該董事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此該董事被定罪,被判罰款6萬元,法院亦命令他須向有關僱員支付約26.6萬元的欠款。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法團董事及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個人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按照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勞工處不會容忍上述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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