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起底」及公布警員親友資料 電訊技術員拒認5罪受審
2020-09-07 14:10
33歲香港電訊有限公司前外勤員陳景僖,涉嫌去年9月初濫用職權在公司電腦查閱一名警員家屬身分,並以「電到飛起」帳戶名稱,在Telegram「老豆搵仔」群組內公開他的資料,直至警員同月底懷疑他在紅磡警署外遊蕩,搜查其手機揭發事件。他否認3項「不誠實地獲益而取用電腦罪」、1項「披露未經資料使用者同意而取得的個人資料罪」及1項遊蕩罪受審,控方指被告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才披露事主的個人資料。被告反對警誡會面記錄呈堂,指警員曾以威迫利誘手段要求他合作,導致他在沒有律師陪同下錄取了口供。
被告於2013年起在香港電訊有限公司任職僱員,他不能在未獲授權下查閱,貯存或外洩任何客戶個人資料。事主是香港電訊的客戶,但他去年6月至9月並沒有要求任何顧客服務。
去年9月初,事主任職督察的兒子,其個人資料在Telegram上一個針對警員和家屬的「起底」群組「老豆搵仔」內被公開,包括事主兒子的英文姓名,警員編號和住址等。而被告是訂閱了群組的成員之一。
同月22日,有警員發現被告在紅磡警署對面的俊民苑停車場二樓梯間徘徊,又不時用手機拍攝,警方認為他的舉動會令紅磡警署內的識員擔心自身安全或利益,於是上前截停搜查他。他當時指自己:「行錯咗地方,我唔應該咁做」。他警誡下聲稱當時只是測試電話的攝影功能,誤拍警車相片,他已打算删除該相片。
警方期後在他身上的三部手機發現,他在9月9日曾在「老豆搵仔」群組上「報料」,訊息內公開了事主的電話號碼,中英文姓名和身分證號碼。另在第二部手機內發現紅磡警署的相片。
警方又在被告公司電腦內發現兩個文字檔案,內含香港電訊的客戶資料,而被告工作上毋須接觸有關資料,亦無權查詢或貯存這些資料。兩個檔案中一共非法載有3名公眾人物,以及26名警員或其家屬的個人資料。根據電腦紀錄,被告先後在9月9日兩度在電腦系統搜查事主的個人資料。他警誡下承認經常瀏覽示威相關頻道,當「八卦新聞咁睇」,他又指群組上的資料多數不準確,於是他要澄清準確的個人資料。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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