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指有自稱記者參與堵路 《馬聞》:涉事臨時記者證於6月發出

2020-09-05 15:23

人群在上月30及31日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到場執法。資料圖片
人群在上月30及31日在旺角一帶聚集,警方到場執法。資料圖片

警方日前向4個傳媒協會的主席發信,指警方近日在現場執法期間,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士參與破壞公眾的違法活動。涉事媒體《馬聞》則回應指,曾於今年6月向有關人士發出一張臨時記者證,雙方協議有關證件只屬一次性。

警方在信中表示,一名自稱「馬聞」記者的17歲男子,分別在上月30及31日,在旺角朗豪坊商場截查集結,以及在西洋菜南街參與堵路。警方在信中反問相關人士如何能夠客觀,專業地報道新聞。香港記者協會今日下午表示,接到警方的信件,並指涉事組織已發聲明澄清,並在帖文中公開警方的信件內容,以及轉發相關媒體的聲明,以供各界自行判斷。

《馬聞》昨日則在社交媒體發文指,曾於今年6月向有關人士發出一張臨時記者證,雙方協議有關證件只屬一次性,及只可用於採訪馬鞍山區內事務。有關人士於8月30及31日在馬鞍山區外所進行的活動,並不屬於《馬聞》授權的採訪職務。《馬聞》又指,根據警方的描述,有關人士當時未有自稱自己是《馬聞》記者及進行採訪工作,其相信是由《馬聞》發出的「臨時記者證」亦是從背囊搜獲,未能理解警方何以聲稱有自稱記者人士作出被指稱的違法行為。《馬聞》續指,由於被捕人士涉及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宜在現階段作評論。《馬聞》又澄清指,該報於2018年正式創刊,成員由馬鞍山街坊自發組成,參與屬全義務性質,成員均非受僱,故並不可能以《馬聞》記者身份加入有關傳媒協會,但指早在去年3月及今年2月,已根據香港法例,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取得報章註冊,以及向香港警務處獲批准社團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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