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籍接送回家非禮8歲契女罪脫 礙司法公正罪成判囚21個月

2020-09-04 17:01

六旬裝修工籍接送回家屢次非禮契女被控4罪罪脫。 示意圖
六旬裝修工籍接送回家屢次非禮契女被控4罪罪脫。 示意圖

61歲裝修男工自2012年起,籍著裝修和接送回家等理由接近就讀小三的8歲契女,其間涉嫌多次非禮她。他否認指控受審後被裁定4項非禮罪脫,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成。法官相信被告和女童之間發生了「一些事情」,但無法接納她一邊說抗拒契爺的行為,另一邊又沒有作出反抗。法庭不相信被告事後主動向女童母親送上金器是為了給女童嫁妝,反而是意圖說服她影響其女兒的證供或作供的自願性。法官批評被告嚴重影響司法系統的公正性,判處他入獄21月。

法庭儘管相信被告人和契女之間確實發生「一些事情」,但無法肯定情節就如女童描述所發生。女童供稱她並不同意遭契爺侵犯,她亦解釋她不作聲和不抗拒是出於驚慌。但從她的供辭上看來,被告似乎很輕易便進入女童上了鎖的房間並非禮她。倘若女童是不願意,法庭預期她會有一些扺抗或離開現場。更何況曾經一次事發,寓所內有其他家人,女童大喊一聲已可以令被告招惹麻煩,但女童沒有。

儘管即使女童同意遭被告人侵犯,也不會將被告的行為合法化,但當女童聲稱自己不同意被侵犯但客觀情況顯示過程進行得很順利,法庭覺得有點不合情理。

至於被告事後聲稱預備女童嫁妝,給女童母親送上金器。法庭裁定他只不過是砌詞狡辯,他是知道若果不想有官司出現,女童母親是有方法可辦的,女童的證辭或是否出庭的決定,均受父母影響。

法庭記者:蕭文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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