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衝突】3人圍毆2警員認暴動罪 官押後量刑

2020-09-04 12:51

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7月14日晚上爆發示威衝突。 資料圖片
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7月14日晚上爆發示威衝突。 資料圖片

沙田新城市廣場去年7月14日晚上爆發示威衝突,3名示威者包括一名案發時僅16歲的學生,分別在商場三樓中庭和扶手電梯位置,與其他示威者圍毆2名警員。3男今在區域法院一共承認5項暴動罪。兩名受襲警員當中,其中一人左眼一度血腫和出現疊影,至今未完全康復只獲派文書工作。法官胡雅文鑑於學生年紀尚輕,將索取他的教導所報告後,於本月18日與其餘兩男一併量刑。

案發去年7月14日傍晚,沙田區爆發示威衝突,有軍裝警員在沙田新城市廣場被大量示威者圍毆襲擊,又有人從高處向警員擲物。警方晚上9時45分,於是再增派人手增援。

首事主張歷恆接近晚上10時,目睹有軍裝同袍遇襲,打算上前營救卻遭其餘20名示威者在398號店舖外包圍,並遭拳打腳踢和被以雨傘和硬物襲擊,歷時1分鐘。根據公開片段,梁和李分別以雨傘襲擊事主,其中李捅了對方至少20下。直至有同袍上前增援,示威者始四散次被告龔志遠在人群散開後,向警方的方向投擲一把雨傘。事主當下感到暈眩,視力模糊,期後確診左眼眶,左上頜,鼻均出現骨折,左眼血腫和出現重影,須接受手術和服用抗生素和類固醇。本年3月才恢復文書工作,惟6月左眼眶發炎再獲病假,當局將會評估他的工作能力。

首事主遇襲一分鐘後,第二事主郭兆恆嘗試循商場3樓扶手電梯前往4樓增援,卻遭示威者從電梯推了下來,跌倒在383號店舖外。示威者隨即擁上襲擊他。根據公開片段,梁和龔分別用腳踢他和用雨傘刺他至少5次。他頭皮和臉部,四肢等分別出現裂傷和擦傷,接受治療後已恢復正常警務工作。

3名被告分別是曾有一項販毒案底的24歲梁柏添、51歲龔志遠及17歲李文謙。辯方求情指,兩宗事件均歷時1分鐘,並非大規模式的暴動,冀法庭量刑時考慮到案情並非最嚴重。事件中亦沒有市民遇害,或有財物損害,對公眾影響有限。

法庭記者:蕭文軒

當晚有警員倒地。 網圖
當晚有警員倒地。 網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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