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職工盟幹事認藏伸縮棍及索帶 判囚4個月

2020-09-01 12:20

職工盟鄧建華。
職工盟鄧建華。

去年10月禁蒙面法生效翌日各區示威活動期間,職工盟幹事鄧建華涉嫌管有伸縮棍及膠索帶被捕。鄧建華今早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審訊前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控罪,被鄭念慈裁判官判囚四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刑事紀錄,今次案件屬初犯,媽媽兄弟和女友今日亦有到場旁聽。辯方再呈上兩封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和香港亞洲家務工聯會外傭聯合撰寫的求情信,指被告任職7年間,其中4年負責支援外傭,盡心盡力,為弱勢追討欠薪,又努力上進,亦會主動增進知識,高度評價被告表現。大學同學求情信則指被告大學時已熱心社會,擔任學生會幹事期間貢獻甚多,一路對社會服務,今次案件僅為社會氣氛高漲期間,一時糾結犯錯。

鄭官認為單純管有攻擊性武器已屬嚴重罪行,且涉案伸縮警棍殺傷力強,加上位置接近示威現場,雖接納被告並無手執或使用伸縮警棍,但不接納被告純粹拾到伸縮警棍的解釋,認為不合常理。再考慮到被告並非早期認罪,故調低減刑比例,以5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鄭官最後判處被告監禁4個月。

案情指去年10月6日晚上7時許,約200名示威者在窩打老道堵路,警員下車追截四散的群眾,在多實道截停被告。被告被帶返旺角警署搜查,在背包內檢獲涉案的伸縮警棍和索帶,被告警誡下保持緘默。

31歲被告鄧建華被控於去年10月6日在九龍太子道西旺角警署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即1支伸縮棍及2包索帶,意圖將其作任何非法用途使用。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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