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首宗藏索帶罪成案 地產經紀判囚5個月2星期

2020-08-28 16:02

被告陳俊傑(左) 。 資料圖片
被告陳俊傑(左) 。 資料圖片

33歲地產經紀去年11月2日維園集會當天,被搜出48條6吋索帶,案件經審訊後,鄭紀航裁判官認為,唯一不可抗拒的推論是被告打算與同路人分工合作,用涉案索束綁拆下來的鐵欄,做成大型組合物,用於武裝衝突、毆鬥傷人或阻礙交通,裁定他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成,是為首宗因管有索帶而被定罪的示威案件。鄭官明言,本案牽涉與人合力犯案,而市民不應受被告的悪霸行為影響,故須判處阻嚇性罰刑,以免他人重蹈覆轍、步被告後塵,終判他監禁5個月2星期,並駁回辯方的擔保申請。

鄭官判刑時指,本案雖只涉48條6吋長的索帶,但其能快速駁長,讓被告一有機會便將鐵欄綁起來堵路。另外,被告必定要和有共同信念的人共同參與,才能達到目的。一旦成事,將影響一眾道路使用者的權利,受影響人數眾多,案情嚴重,須判處阻嚇性罰刑。辯方隨即提出保釋等候上訴,並透露明天是被告兒子的生日,惟遭鄭官駁回。

被告陳俊傑被控於去年11月2日,在銅鑼灣波斯富街與羅素街交界管有一包索帶。

法庭記者:張旭珊

建立時間13:56
更新時間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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